看診流程

預約掛號

  1. 網路掛號:提供一個月內預約掛號服務,不含當日。
  2. 電話預約:受理時間為 8:30~20:30,預約專線:08-7325455 轉 100。
  3. 診間預約:門診診療後,醫師因治療或追蹤之考量,直接為病人預約下次看診時間。
  • 若為複診預約病患,看診時請直接至診間報到;而初診之網路預約病患,仍須先向掛號櫃台報到,以建立病歷。

現場掛號批價

  1. 現場掛號,請直接於掛號櫃檯辦理掛號手續,現場掛號可提供當日及一個月內預約掛號服務。
  2. 初診掛號,請於掛號手續完成後,攜帶病歷帶至治療室量身高、體重、腰圍,再至診間依號次就醫。
  3. 批價:看診後,持領藥單、治療單等,到批價櫃檯批價繳費。

門診同一療程

  1. 復健科
  2. 以六次為同一療程,請至診間看完診後,再到櫃檯批價,並收一次掛號費及繳交部份負擔;同療程第二次以後(含第二次至第六次)之治療,拿健保卡到掛號櫃檯過卡,不需到診間。復健科實施中度-複雜治療者,免繳部份負擔費用;惟簡單或中度治療仍需繳交部份負擔費用。

  3.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
    • 開立時須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慢性疾病範圍。
    • 首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者比照一般批價流程,不收藥品部份負擔費用。
    • 第二次及第三次領藥,在領藥日前十天且餘藥在十天內可掛號領取,逾領藥日,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截止日前都可掛號領藥。
  4. 簡單換藥
  5. 醫師開給換藥同一療程,僅限自處方箋隔日有效(含例假日)。

預防保健

成人預防保健服務:
  1. 40 歲以上未滿 65 歲者,每三年檢查乙次。
  2. 65 歲以上、55 歲以上原住民、或 35 歲以上小兒麻痺患者,每年檢查乙次。服務內容包括身體檢查、血液生化檢查、腎功能檢查及健康諮詢等項目。

自費

  • 全部自費且無健保身份者。
  • 殘障鑑定。
  • 開立診斷書。
  • 未帶健保卡改以自費方式:請病人七日內補健保卡並持原門診收據辦理退款手續。
  • 體檢:汽機車體檢、一般體檢、勞工體檢。
  • 影印X光片及各項檢查結果。

掛號費優免

  • 免收掛號費:榮民(65歲以上)、大同里民(65歲以上)、85歲以上長者、低收入戶、結核病手冊、預防保健、特約機構、員工及直系眷屬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等。
  • 掛號費優待:身心障礙手冊、大同里民(64歲以下)、 65歲以上長者、屏東縣志工等,詳見本院公佈欄。

診斷證明書

乙種診斷書、甲種診斷書、保險證明用診斷書、輔具需求評估表、死亡證明書、重大傷病申請書、精神鑑定報告書、失能診斷書、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、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、勞工失能/殘廢診斷書、農民失能/殘廢診斷書、公務人員失能/殘廢診斷書等。

  • 開立流程
    1. 醫師診察後核對身分證確立無誤後,開立診斷書。
    2. 將診斷證明書至櫃檯辦理批價並蓋關防。
  • 農勞保傷病診斷證明書、農勞保殘障診斷證明書,以上空白表單需由病人或家屬自行向有關單位領取。

本院各項收費標準
如有異動
以櫃台公布為主

敬祝 早日康復!

民眾醫院
掛號費及部份負擔
收費標準

本院為地區醫院
113/01/09 修訂
掛號費金額 部份負擔金額
身份別 平日 假日 急診 門診 急診
一般健保 120 150 150 80 150
轉診單 120 150 150 50 150
重大傷病 120 150 150 0 0
職業傷害 120 150 150 0 0
榮民(64歲以下) 120 150 150 0 0
榮民(65歲以上) 0 0 0 0 0
身心障礙手冊 70 100 150 50 150
大同里 里民 70 100 150 80 150
65歲以上長者 70 100 150 80 150
100歲以上長者 0 0 0 80 150
屏東縣志工 70 100 150 80 150
特約機構 0 0 0 80 150
員工及直系眷屬 0 0 0 0 0
低收入戶 0 0 0 0 0
結核病手冊 0 0 0 0 0
預防保健 0 0 - 0 -
慢性病連續處方籤 0 0 - 0 -
備註
  1. 星期一至星期六,門診掛號費為平日收費。
  2. 星期日全天及國定假日,掛號費為假日收費。
  3. 門診手術後、急診手術後或住院病人出院後 1 個月內之第一次回診,視同轉診。